版权登记的对象是作品,而作品指的是文学、艺术、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。是思想、情感的表现形式,不是思想、情感本身。
所以,作品登记的前提是有形的,思想,创意,想法等构不成作品,得不到著作权法的保护。
其次,作品要具有独创性,并非是原创就能登记。在作品创作之前需要在网上或其他渠道了解查询是否有相似作品,比如,你设计了一个动漫形象,然后想去登记版权,但是你发现几年前就有人登记了和你相似度高达90%的动漫形象。那你现在去登记版权,成功率非常低,可以说基本通过不了。如果你还将自己的形象用于商用,甚至还会造成“侵犯”他人著作权的嫌疑。
然后,作品必须属于文学、艺术和科学范畴。也就是说,时政新闻,单纯实事消息,法律法规,历法公式等,均不可申请版权。
那有人也许会问,我就是根据某个作品二次创作的,这种可以申请版权么。当然可以,不管是对作品进行改编,汇编,整理,注释,还是二次创作,均需要得到原作者授权方可对新作品进行版权登记。
如果作品原作者已去世未达到著作权保护期限50年的,则需要得到该作品受益人(一般是作者家人,具体看情况)授权。如果原创者已去世50年的,作品自动流入公版领域,无需授权。
最后一点,任何作品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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