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朋友在制作文创产品时会使用到一些古代文物的形象或元素,那么这些文物可以随意使用吗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:
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死后五十年。超过保护期的作品进入公有领域,可被无偿使用。
博物馆的作品大多都已经过了保护期,基本上是可以进行二创的。在确定了无版权风险的情况下,是可以给作品做版权登记,维护权利的>>>鲸版权作品版权登记
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
文物保护期和处置权
1、首先需要确认文物是否仍在保护期内,有些展品还是在保护期内的哦。
2、其实确认博物馆是否拥有文物的处置权,如有,需获得授权。
避免雷同和侵犯权利
1、大部分博物馆目前都有文创在售卖,创作者创作时要避免与博物馆的二创产品相似。
2、博物馆发布在网上的摄影作品等都是有版权的,所以创作也不得侵犯博物馆的摄影作品、文字资料等相关权利。
例如故宫博物院的线上文物图商用都要授权才可以。
商标权
还有许多博物馆将文物的形象检或名称都注册了商标,需要检查下是否已注册商标。
如果未经许可使用注册商标形象就会构成商标侵权。
确保文创产品的销售合法
在博物馆或特定场所销售文创产品时,尤其要注意授权问题,避免未经授权的销售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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