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商标被抢注的维权方法
商标被抢注时,权利人可采取以下维权策略:
出资购买: 直接从抢注者手中购买商标权。
放弃商标和市场: 选择放弃使用该商标,转而使用新商标。
坚决维权: 法律途径解决,包括提出异议和申请宣告无效。
二、提出异议和申请宣告无效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三条,权利人可以在商标公告期内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。如果商标已经注册,根据第四十四条,权利人可以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。
三、恶意抢注商标的认定
恶意抢注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:
申请人的目的: 申请人以获利为目的,使用不正当手段注册他人已有影响的商标。
申请人的行为: 包括未经授权,以高价转让或授权使用商标;直接控告原商标使用者侵权。
不正当手段: 如利用同行关系、合作背景、专业优势等进行抢注。
四、被投诉商标侵权的处理
遭遇商标侵权投诉时,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协商解决: 与商标权利人进行协商,达成和解。
法律途径: 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五、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
侵权赔偿的确定标准包括:
权利人损失: 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。
恶意侵权: 恶意侵权情况下,赔偿数额可提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