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知识产权领域,著作权和版权这两个术语经常被使用,但它们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应用。尤其在我国,版权即是著作权,但在英美法系国家,两者是有区别的。
版权,在英美法系中,通常指的是著作财产权,即作者对其作品的复制、发行和其他商业使用的权利。版权侧重于作品的经济利用,而非作者的个人权益。
著作权保护的客体
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广泛,包括但不限于:
文字作品:小说、诗歌、剧本等。
美术作品:绘画、雕塑、设计图等。
音乐作品:曲谱、歌曲等。
电影和摄影作品:电影剧本、电影作品、摄影作品等。
软件和数据库:计算机软件、数据库等。
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
著作权中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要素:
人身权
发表权: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。
署名权:在作品上署名或决定不署名的权利。
修改权:改动作品或同意他人改动的权利。
保护作品完整权:反对任何形式的歪曲、割裂或其他侵害作品完整性的行为。
财产权
复制权:复制作品的权利。
发行权:通过出售、租赁等方式使作品公众可得的权利。
出租权:特别针对音像作品和计算机程序的出租权利。
展览权:公开展示美术、摄影作品的权利。
表演权:表演作品或公开展示表演的权利。
放映权:公开放映电影或其他影像作品的权利。
广播权:通过广播或有线电视传播作品的权利。
改编权:修改作品创造新作品的权利。
翻译权:将作品译成其他语言的权利。
汇编权:以原有作品为基础进行编辑或汇编的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