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喜马拉雅平台上发布自己录制的读书音频,是否涉及版权问题,需要征求该书作者授权吗?
2.翻译书籍翻译者或者出版商对翻译版本拥有版权,书籍的音频朗读发布者是否有类似的保护?
1.自己录制的读书音频肯定是涉及版权问题的,毕竟是人家创作的心血,不可直接拿来用,但是是否侵权也要视情况而定。
首先,如果您联系到原作者并获取了授权,这种情况下当然是不构成侵权的,反之侵权。
那如果....联系不到原作者了呢...emm,别慌。
著作权法中有保护期限规定,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,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;如果是合作作品,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。
所以您如果录制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作品音频,您是没有侵权的,而且您录制的作品是有您自己的著作权的,如果有人盗版您的音频获取权益(别人读同样的内容不侵权),您是可以进行维权的。
2.翻译书籍翻译者或者出版商对翻译版本拥有版权,您的理解是正确的。翻译作者或者出版商想要改编或翻译原版需要向原作者获取授权,在完成译本后,译本的著作权属就归于译者,是受保护的。想要音频朗读译本,理论上也是需要让原作者知晓并协商的,但具体还需要看原作者给译者授了什么样的权利。
举个例子:A撰写了一本小说,B想要改编成剧,此时A和B会进行协商,授予B改编权、摄制权,但是没有授予放映权,C作为放映厂老板想要播出这个剧,不仅需要让B授权剧的版本,还需要再和A协商放映权的授予。
您可以为您的作品申请由版权局根据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审核认证后出具的权利归属证明材料——《作品登记证书》。作品版权证书不仅可以更好的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,一旦遇到盗版侵权问题,可以及时利用作品登记证书作为举证材料打击盗版侵权。在各行业领域都离不开授权,交易等合作。作品登记证书可以提高交易安全性,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。